【难点】利益协调机制偏软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上述中央行政力量的推动、政策的扶持从另一侧面也折射出长三角专属决策机构的缺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长江三角洲区域研究中心主任张颢瀚认为,目前长三角仍缺少跨地区的行政主体来具体操作,新的考核指标也亟待建立。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泛珠三角、环渤海地区都有一套正式的政府间协调机制。在泛珠三角,这套机制是由四个层次的制度组成,环渤海地区则是三个层次。而在长三角,例行的协调机构是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但不少业内专家都认为这样的制度还是“偏软”,协调机构如何维持公信力是一个难题。
记者了解到,长三角两省一市各有其自身特色:浙江经济体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上海经济体以外资与大型国企为主,江苏经济体则以国有控股为主。此次区域经济规划的重点就在于统筹政策与制定一体化的目标。“这次规划将原本在三种模式上起跑的三个地域,统一到长三角范畴内。 ”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赵伟认为,在大长三角范畴里制定经济政策、规划交通,给予银行贷款,可以实现整个长三角地域的产业升级,但毕竟两省一市有各自的行政体制,长三角一体化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困难也不小。 ”
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厉无畏曾建议直接建立类似 “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委员会”的独立机构。中国生产力学会会长王茂林则为这个设想的机构定下了发展基调,认为这个机构应该编制一个到2020年的规划,用以指导长三角发展。另据专家介绍,利益协调还可以包括“利益分享”和“利益补偿”两个方面。
【背景】产业转型的政策引擎
早在2006年,该规划纲要草案就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却比《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 划 纲 要 ( 2008—2020年)》足足慢了1年多。去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了包括《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 《横琴岛总体发展规划》、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等11个区域经济规划,但长三角规划的正式上报却一直到今年3月才传出消息。
与珠三角不同的是,长三角涉及两省一市的16座城市,不同行政区域的城市协调大大增加了整个研讨过程所消耗的时间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消息,区域规划所明确的长三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这与2008年9月出台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但对比2006年初稿中 “沪苏浙16市、面积11万平方公里”的描述,板块几乎拉升了1倍。
曾参与区域规划编制并担任 “产业发展定位与布局”项目负责人的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陈建军认为,在国家区域版图密集布局、多点 “开花”的雏形完成后,中央期许长三角能在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中起到领军作用,并促进和带动全国的转型升级,重塑中国区域经济格局。
著名区域经济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陈栋生表示,长三角承担着转型升级、应对危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任,是后危机时代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而长三角区域规划的运作机制被认为是区域间合作的 “先驱者”。据多年参加规划讨论的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介绍,新规划着重区域空间布局、都市圈布局和产业带功能区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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