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对民资“本能”排斥
中央财大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郭田勇表示,新36条比以往的政策力度更大,但仍要看地方政府和有关部委的落实。他以中小银行发放贷款举例表示,我国以地方名字命名的中小银行,地方政府多是实际控制者,但地方政府以往并不愿意与民企“合作”。在中小银行增资扩股中,地方政府都会倾向选择国有大型企业,其考虑无非来源于两方面,其一是认为国企“钱多”;其二是认为国企“听话”,可代表政府部门的意志投票。
其实,如果说5年前的民营企业资金短缺是一大问题的话,现在这一问题对某些民企已经不存在了,差的是与国企同等的市场待遇。“对于民营资本本能的排斥导致民企屡受‘玻璃门’困扰。”郭田勇认为,中央在扶植民间资本方面的愿望和宗旨从未改变,但以往地方政府真正领悟和落实却比较少。但当前宏观经济的背景可能会迫使地方政府和各部委认识到:这次中央要来真的了。郭表示,从当前宏观经济面看,资产泡沫压力大,通胀预期强,前期天量货币的投放使得社会上有大量的资本处于盲目和无处投放的状态下。
“要么顶高房价、要么顶高物价。”郭田勇认为,与其让投机资本冲击社会各个方面,顶高物价指数,不如对其进行引导。基于这些考虑,中央适时推出了新36条。他认为,在金融、医疗、基建等领域,未来可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相当大。如果这些领域对民间资本放开,引入充分竞争,可以提高运营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各领域服务效率和水平的提升。
新36条将越修正越完善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
曹建海认为,新36条最主要的作用是有意识地把投机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上。他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靠的是两大动力:一是基础设施投资拉动增长,带动了钢铁、冶金、水泥等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这是粗放型经济增长;另一个则是资产泡沫引发的地价升值,即将土地升值纳入GDP统计数据中去,这是掠夺式的经济增长。无论哪种经济增长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来说都是有害的。
近期国家和各地政府的一波又一波调控房价政策的密集出炉。曹建海认为,与调节房地产政策具有一致性的是,国家希望改变投机资金在房地产市场上的负面影响,将闲散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上。现在由国家层面推动给民资找一个宣泄的出口,相对来说可理解为是对救市政策的一个修正,但政策总是“越经过修正越能走向正确的方向”。
曹建海表示,新36条实施的效果尚不好估算,民企能否获得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等扶持措施仍需进一步观察。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引导的各种领域能否生存下来,也还需国家对各项扶持政策持续的“考察-修正-完善-再考察”的不断检验。
过去优惠外资现在应优惠民资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
“我们的改革最早的是从引进外资开始的,在体制上原来是优惠外资,现在我觉得政策的导向就是要优惠民资。”成建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过成建三也认为,若在体制改革上未获突破,光靠政策很难取得太大的效果。而当体制对所有民营资本平等时,民营资本自然会发展起来。
新36条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也是广东省在推进产业升级过程中大力倡导的。对此成建三认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把民营企业作为主要考虑对象,对这些企业做更多扶持,促使相关产业发展得更好。“给民营企业更多空间,广东的产业转型就会更加顺利一点。”
成建三同时认为,民营产业的加入对于解决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产能过剩问题是有益的。他说,民资跟市场经济有天然的联系,所以如果市场出现过剩,民资的调节能力会更加高效。“如果新兴产业以市场规律为运作方式,那产能过剩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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