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置设备进厂后,经检查验收、安装调试,由有关单位根据规定的验收内容作出安装调试记录,经共同鉴定和有关人员签证后,移交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财务部门办理转入固定资产手续;按规定程序交付生产使用。在用设备经大修理后,也要办理验收交接,有关文件记录应存入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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