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年会于2003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357,5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5%,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潮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共9人出席了会议,董事会聘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大会审议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关于:关于解决模拟股票期权问题的议案,经记名投票表决,768,964,000股同意、497,598,000股反对、91,000,000股弃权,赞成比例为56.64%。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通过了上述修改模拟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李建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议案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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