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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www.6300.net   2009-08-28  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导读:  特此公告2003年9月20日证券代码:600335证券简称:中发展证券编号:临2003-011  上  市公司名称: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票简称:中发展股  票 ...

  特此公告2003年9月20日证券代码:600335证券简称:中发展证券编号:临2003-011

  上

  市公司名称: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票简称:中发展股

  票代码:600335信

  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通

  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联

  系电话:010-68313168股

  份变动性质:减少签

  署日期:2003年9月19日特别提示1、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2、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发展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发展的股份。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为:《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的授权代表人签署;本次收购相关事宜已获得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认可或豁免;5、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释义除

  非另有所指,本持股变动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天

  工院指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中

  发展指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中外建指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双

  方指中外建与天工院元

  指人民币元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1、基本情况项目内容信息披露人名称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码1000001001140企业性质及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权益持有人名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经营范围承包境内外招标工程经营期限永久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110108100011401地税11010810001140100联系电话010-88082888传真010-88082789邮政编码100835历史沿革根据建设部建人[91]19号《关于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于92年1月21日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0300万元。1992年1月2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上级主管单位为建设部,1999年1月1日至今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外建现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城市规划、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等一级资质和城市综合开发二级资质以及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公路资信一级,还具有国家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2、公司董事、经理情况介绍:姓名国籍职务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孙明中国总裁北京否无李绍荣中国副总裁北京否无胡长青中国副总裁北京否无王志朝中国党委副书记北京否无3、信息披露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发行在外股份情况截

  止本报告公告签署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1、本次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1.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发展股份的情况:截

  止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持有中发展国有股77551100股,占中发展已发行总股本的66.49%,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中发展的第一大股东。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为2001年3月5日,方式为发起人。1.2本次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本

  公司于2003年9月19日与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签署《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中发展股份62637833股转让给天工院。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保持其在中发展的第一大股东地位。2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2.1、主要内容项目内容股权转让方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股权受让方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转让股份数量(股)62637833转让股份比例(%)53.71%转让股份的性质及变化国有法人股,转让后不作变更每股转让价格(元/股)2.5385元/股股份转让的对价159,008,016元支付方式天工院、中外建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签订《还款协议》。在获得国资委和证监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后,天工院如按《还款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支付了159,008,016元,则前述直接支付的款项将与协议协商确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予以全额抵消,即视为天工院向中外建全额支付了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签约时间2003年9月19日协议生效日期与条件《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的授权代表人签署;本次收购相关事宜已获得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认可或豁免。2.2、本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也不存在出让人持有、控制中发展其他股份的情形。2.3、本次股份转让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在获得国资委关于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准、中国证监会豁免本公司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履行。3、其他情况:3.1、本公司为中发展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失去对中发展的控制。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本公司已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3.2、本公司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及未解除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3.3、此次拟转让的中发展股份因本公司欠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贷款而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中外建、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已就被冻结的股份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在取得国家国资委及证监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并天工院支付了协议约定的款项后,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将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取消对拟转让股份的冻结;转让完成以后,本公司拟转让的股份将不再有任何权利的限制。三、前六个月内买卖中发展股份的情况本

  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买卖中发展股份的行为。

  本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中发展股票的行为。四、其他重要事项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本

  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

  注日期:中

  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五、备查文件1、本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中外建董事的基本情况报告3、中外建及关联方持有中发展股份情况说明4、中外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报告5、中外建前次持股变动报告书摘要6、中外建前六个月内买卖中发展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说明7、《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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