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扬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北接线、西北绕城高速公路两个工程建设指挥部43人(次)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调查,共发放问卷129份,没有一人被反映存在廉政问题。
据扬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近5年来,扬州建成高速公路240公里,工程投资近110亿元,没有一公里出现质量问题,没有倒下一名干部,没有一起涉及廉政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今年8月16日,在扬视察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推行“双合同制”,抓源头防腐,实行关口前移是扬州市构筑交通优廉工程的真经所在。为有效防止“豆腐渣工程”和“腐败路”现象的发生,扬州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在市纪委和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国首家建立并推行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和廉政“双合同制”,凡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期、质量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现在,这个市将双合同制向纵深延伸,不仅建设方与施工方及监理单位要签订“双合同”,而且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等外涉施工队伍一样要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明确施工单位5%的保证金同时包括了工期、质量、廉政的要求,对违反合同条款的单位,不仅与质量一样给予经济处罚,而且取消其进入扬州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资格,从而使工程廉政有了“杀手锏”,责任更有了物质载体。“双合同制”在扬州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中实行以来,收到了显著的成效,被清退的不合格分包队伍达53家,撤换的不称职监理人员5名,既保证了干部未倒下一人,又保证了工程的高标准,京沪高速扬州段在竣工验收中以96.66的质量总评分获得了全省最高分,交通部和江苏省专门在扬州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了“双合同制”的经验做法。
扬州市对交通重点工程还逐步推行分权制衡制,以此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这个市重点交通工程中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经费统筹等都必须经指挥部集体研究决定,工程财务管理与材料管理也正在逐步进行分离。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工程项目变更和工程质量把关等重要环节,都严格按照FIDIK(国际通用土木合同)条款执行,形成了有制约的项目总监“一把手”审批制度和权钱分离、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做到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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