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2003年4月23日获悉,广州市建委日前制定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办法(暂行),2003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
今后,凡在广州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及其 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都将实行违章量化扣分制,违章扣分周期为一年。单个项目和个人的总分均为10分,企业的总分,按其在广州承建工程的总数乘以每个项目的分数。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扣满10分,施工、监理企业年度扣分值超过本企业相应有效总分的60%后,就会接到《广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停岗培训通知书》,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工;而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连续两次扣分超过10分,建筑企业扣分两次超60%后,将被暂停参加其他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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