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2003年4月23日获悉,广州市建委日前制定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量化 管理办法(暂行),2003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
今后,凡在广州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都将实行 违章量化扣分制,违章扣分周期为一年。单个项目和个人的总分均为10分,企业的总分,按其 在广州承建工程的总数乘以每个项目的分数。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扣满10分,施 工、监理企业年度扣分值超过本企业相应有效总分的60%后,就会接到《广州市建筑工程施工 安全停岗培训通知书》,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工;而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连续两次扣 分超过10分,建筑企业扣分两次超60%后,将被暂停参加其他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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