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在疆计划投资1.84万亿元,涉及石油石化、煤炭、煤电、煤化工、机械装备、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众多领域。目前已经完成投资1782.59亿元,约占计划投资的10%左右。
记者从26日召开的中央企业与新疆地方企业创新合作发展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中央企业在新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化工、电力、通信、冶金、建材、煤炭等产业居于主导地位,创造了新疆70%以上工业增加值,在新疆经济建设中始终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
特别是按照中央加快推进产业援疆的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推动下,中央企业抢抓机遇,纷纷进驻新疆、扎根新疆,谋合作、促发展,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启动实施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切实发挥了在产业援疆中的主力军作用,对自治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增加财政收入
中央企业特别是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积极推进驻疆企业体制改革,将合资公司或新建设项目在疆注册,把资源开发收益最大限度地留在当地,增加了地方税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13年至2020年实现管输收入1683亿元,缴纳税费122亿元;
由自治区、兵团、中石油共同投资成立的克拉玛依红山油田公司,2012年9月8日完成工商注册,当年生产原油11.89万吨,实现税费1.95亿元,其中为新疆地税贡献0.6亿元,占全部税费的30%。2013年,克拉玛依红山油田公司计划生产原油44.2万吨,预计实现税费5.4亿元,其中为新疆地税贡献1.69亿元,占全部税费的31%;
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从2008年起,将全国112个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汇总到乌鲁木齐统一缴纳,仅2012年一年就缴纳税费11.3亿元,12年来累计上缴税费44.45亿元;
中石化新疆煤制气管道项目年输气量达300亿立方米后,将形成年增值税33亿元,所得税35亿元;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较早在疆注册的合作公司,成立至今上缴各种税费26亿元,仅2012年一年就上缴各种税费10.52亿元,成为巴州第二纳税大户。 带动关联产业
中央企业项目投资大、带动能力强,项目建设极大地推动了上下游关联和配套产业的发展。
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努力增加管输天然气在疆内的下载量,2013年—2015年,下载量预计年均增长超过20%,将为自治区提出的五年内全疆基本实现“燃气化”目标,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并有利于推动石油石化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同时,西三线建设在疆内直接投资将超过170亿元,将有效带动运输、工程机械、建材等相关产业发展。
克拉玛依红山油田公司的成立,带动了地方石油工程建设、油田装备制造、油田生产服务等产业的发展;塔河炼化公司为实现资源就地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初步提出了与地方企业开展原料加工、产品销售、科研等合作模式;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则在结合塔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融合唐布拉风景区自然环境,形成一个统一体,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发展。 提升企业实力
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合作,实现了资金、技术、管理与资源、市场的有效衔接,地方企业提升了产业配套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中央企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推动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中电投重组吸收新疆化工集团,实现了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产业协同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增强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充实了人力资源,拓展了发展空间,提升了整体抗风险能力,形成了产业聚集效应,实现了合作共赢。
随着120万吨项目的达产,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一个资产总额71亿元,销售收入超过40亿元的世界规模最大的硫酸钾生产企业。 促进地方就业
中央企业在建设项目,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按照商务厅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新疆路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预计可带动
当地就业1200人左右。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有正式员工近3000人,其中新疆籍员工2800多人,有效缓解了哈密地区、巴州的就业压力。此外,中央企业还积极参与和支持新疆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履行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促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