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重工于2012年12月31日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获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在2012年至2014年将继续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2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事项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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