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四川省川主寺(九寨黄龙机场)至九寨沟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计委批准立项,交通厅批准修建,建设资金由交通部补助、银行贷款组成,已列入四川省基本建设计划。目前路面工程招标已完成,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九寨环线完善工程项目办公室作为招标人组织对该项目的路面用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进口沥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国产沥青具有相应技术能力、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路面沥青技术指标要求并且拟提供的同一品牌的沥青在过去五年内在国内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使用业绩良好(其中:改性沥青(进口基质沥青)5万吨以上或国产重交沥青5万吨以上),且具有完成合同任务财力、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公司)或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路面用沥青采购招标的资格预审。
2、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的松潘县和九寨沟县境内,全长90.86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6米,回头曲线最小半径30米,最大纵坡7%,设计荷载汽车—20级,挂车—100,路面结构为沥青砼面层(局部为水泥砼面层)。本项目路面结构中上面层采用SBS聚合物改性沥青,基质沥青采用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指标要求的进口沥青,下面层采用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指标要求的AH—90。路面用沥青采购招标总数量约为9500吨,共分为二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各合同段的供货合同工期为3个月。交货地点为路面施工A、B、C三个合同段的沥青拌和场。
3、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于2003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到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九寨环线完善工程项目办公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拟申请二个合同段应分别购买。
4. 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并递交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 送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3月20日下午17:30时内(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内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交我项目办公室,过时不予接受。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
邮 编: 610041电 话: (028)85571640
传 真: (028)85581321
联系人: 曾 宇 胡 杰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九寨环线完善工程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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