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外媒体报道,越南工业部根据政府第11/NQ-CP号
决议第5条第1项规定,日前公布享有投资优惠待遇的机器产
品名单草案。从事该名单中各类机械产品产销活动的企业,
将获得在今后12年内以3.5%的年利率(相当于国家贷款利
率的50%)申请发展辅助基金的贷款。其中,头两年可免利
率贷款,自第5年起开始清偿贷款金额。
名单草案包括:供农、林、渔业与加工工业使用的机械
产品、货轮、机床及其零部件、发电设备及其原材料、建筑
设备及材料、汽机车、交通运输机器及其它机械零部件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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