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物资信息中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执行
新修订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这意味着2000年10月1日后
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是否免税有了一个新的标准。
1997年底,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
策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试行)》,目
的在于鼓励进口中国不能制造的设备,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当时的生产企业。至今
,该试行本已执行了近3年。3年来,国内设备制造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些
原来未列入目录的产品,现国内已经能够生产,技术水平已基本达到国外水准,
如继续对这些产品实行免税进口政策,必然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处于不平
等的竞争地位。为此,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对目录作了适当修改。新目录共计630条,比原目录增加70条,其中新增
加108条,删除或合并38条,文字表述及技术规格调整206条。新增不予免税的10
8条主要是通信设备和医疗设备,以及其他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已满足
国内需要的设备。
为了保证新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平稳过渡,财政
部还规定,对于2000年9月30日(含9月30日)以前已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的自
用设备,在2001年9月30日前仍执行1997年12月31日颁布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
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我国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国际市场中来。参
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没有先进的设备作保证,所生产的产品必然缺乏竞争力。新
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的实施,能够鼓励我国的企业引进先进设备,不断缩小与世
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对于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内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
升级和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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