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国家外经贸
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久前联合发出通知,促进和鼓
励出口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通知》提出的具体措施有五条。
一、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出口企业要积极贯彻和推
行ISO9000和ISO14000国际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工作,对于
取得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 N AB)认可的
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免于
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工厂条件的审查,并可作为实施分类管
理的条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可先报验、先检验检
疫、先出证放行。对质量稳定的可列入一类或二类企业,这
些企业可以简化检验检疫手续,减少抽查批次,以减轻企业
负担。一类企业出口批次检验率为10%~30%,二类企业出
口批次检验率为40%~70%。
二、鼓励和帮助出口企业取得国外产品认证。对于列入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特别是列入《科技
兴贸行动计划》的重点产品,2000年年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
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要达80%以上,到2005年达到90%以
上。
三、外经贸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将积极支
持出口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共同举办ISO9000、
ISO14000等认证培训班,为企业培训合格的质量体系管理和
技术人员。对申请认证的出口企业在培训方面给予适当资
助。同时,各地外经贸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口企业进
行摸底调查,对要认证的企业提供认证咨询和培训服务,帮
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使其达到认证要求,获得
质量认证。
四、提供信息服务。各级外经贸管理部门与各级出入境
检验检疫部门应及时沟通信息,为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及时传递国际、国内及认证信息,要组织汇编认证产品技术
标准方面的资料,以满足企业质量认证方面的需要。
五、积极鼓励和帮助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于获得
认证的企业参加国外各类博览会,中小企业出口促进资金将
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参加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北京高
新技术产业国际周、广交会的企业,在摊位上给予优先安
排。
据了解,对列入外经贸部、科技部制定的《科技兴贸行
动计划》的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求,争取在两年内全部通
过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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