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提出了西部地区建设供地的原则,将根
据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西部各类建
设供地目录。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在《西部大开发国土资源开发利用
规划纲要》中明确,在用地上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国道主
干线、省区干线公路和连接城镇的骨干公路,跨省(区)和
出境铁路通道,干线机场的配套完善和列入国家计划的支线
机场,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配套完善和列
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水利工程项目;优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的其他建设项目。要控制一般性建
设项目用地,禁止向重复建设以及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
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无销售市场的项目供地。
同时要研究制定吸引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到西部地区投资
建厂、开发资源、改造老企业的供地措施;对重点发展的产
业实行低地价政策和投资风险与远期用途转变增值相挂钩政
策。还要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有潜力、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带
动作用的城镇予以重点支持,合理确定城镇用地规模,加快
城镇建设。
国土资源部还确定要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计划编
制和用地预审工作,加快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
批,为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依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向
西部地区适度倾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同时做
好用地审批服务,做好征地补偿调查和补充耕地措施制定等
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缩短正式报批时间;要针对西部地区
的实际,研究提出征地安置补偿的措施;推行补偿耕地储备
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用地报批
环节。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