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重危害环境,甚至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二手挖掘机的大量进入,加速国内挖掘机的“老龄化”,这些二手挖掘机的尾气排放、噪声、油路密封、外观件、材料降解及使用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已不符合其原在国的标准要求,发达国家是把二手挖掘机作为垃圾处理的。而将这些在原产国已淘汰的二手挖掘机大批量进入中国,势必对我国的环境造成极大危害,甚至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隐患。
三、扰乱国家经济秩序,造成大量税收流失
二手挖掘机进口商主要是以个体户定税的方式经营,甚者大多是无证经营,销售渠道相对较为分散,在国内销售进口二手挖掘机大多不给购买用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每年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甚至一些人采取隐瞒偷逃、化整为零、直接购取免税证明、以旧换新、改头换面、伪报货名等手段偷逃海关关税,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扰乱国家经济秩序。
四、严重冲击中国民族品牌挖掘机产业,不利于国产挖掘机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难以创新升级
中国部分自主品牌挖掘机制造企业由于技术、资金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的原因,与在中国建厂的卡特彼勒、小松、日立、现代、沃尔沃、斗山等公司的竞争中暂处劣势。而进口的二手挖掘机平均价格仅为新机价格的30%~50%,又有部分用户被国外原装“洋”货所迷惑,造成每年数万台的进口量直接挤占了中国自主品牌市场,以2011年为例,市场上挖掘机总销量17万多台,其中进口二手挖掘机占比约占14.25%,自主品牌挖掘机新机销量仅占39.11%。如果2012年二手挖掘机的进口不加以控制,加上挖掘机市场需求短期内难以回升,对中国自主品牌挖掘机产业的冲击将更加严重,必将造成国家和企业的投资浪费。
为此何清华委员建议:
一、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有效、充分、适宜的方法对二手挖掘机进口进行国家审批和入境检验。
二、坚持遵守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的《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凡是经检验不合格的、不符合此规范的坚决挡在国门之外,不允许进口,以此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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