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美国凯雷并购徐工、法国赛博(SEB)并购苏泊尔等外资并购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担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会不会形成行业垄断,会不会危及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外资并购,也称跨国并购,是国际间通用的吸收外资主要形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吸收外资一直以绿地投资为主,也就是投资新建企业。近年来,外商以并购方式对华投资有所增加,但投资规模较小,并以小型企业并购为主。今年1至5月,以并购方式投入的外资仅有20亿美元左右,约占同期我国吸收FDI的7%。我国的外资并购刚刚起步。
联合国贸发组织10月发布的《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2005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达到9160亿美元,其中全球跨国并购总金额为7610亿美元,占当年FDI总量的80%以上。
由于国内对并购这种跨国投资的方式和程序了解得不够全面,一些人把外资并购视为“洪水猛兽”。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认为,外资并购只是全球通用的吸收FDI的一种形式,并且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手段。并购并不一定构成行业垄断,并购本身也不会危及行业安全和经济安全。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指出,采用并购方式吸收外资,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另一方面,要规范并购行为,加强对外资并购相关行业的审查,避免出现负面影响。
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认为,国内传统制造业投资已经出现饱和趋势,国内要素成本的上升和能源资源的制约,也限制了外资的投入。外资并购将成为今后我国吸收FDI的主要方式之一,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要以平常心态,以全球视野看待外资并购。既不要把它妖魔化,也不要轻视它。首先要加强对并购的研究,完善并购的法律法规,健全产业安全和反垄断预警机制。其次,要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有利于并购方式发展的投资环境。
为了促进和规范外资并购,今年9月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正式实施。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认为,这一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交换并购境内公司,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拓宽了渠道和手段。同时,开拓了境内企业海外上市融资的渠道并加强了相关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凯雷并购徐工、国美并购永乐等近期广受关注的并购案件,商务部正在按有关条例和规定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保持国家对若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控制能力和发展主导权的基础上,引导外资以并购、参股、再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除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和重点企业外,逐步放松对外方控股其他企业和领域的限制。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开展投资合作,促进提高我国民营经济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说,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利用外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国际引资竞争空前加剧的形势下,应该进一步树立全球意识,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努力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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