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之道要回归到劳工标准问题,只有提高劳工标准,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感,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国际上对中国企业的不佳印象。
——中大岭南学院许罗丹副院长
日本企业为保障行业利润率,宁愿让产品在市场上保持相对稀缺的状态,而中国企业在国外以价格拼份额,换来的只是反倾销调查。为什么我们要把市场份额看得这么重?
——省外经贸企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潘志恒
据专家分析,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从1979年到2004年8月底,针对或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高达593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亿美元。其中,仅2005年一至八月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就有33起,涉及金额超过10亿美元,同比增长26.2%。
我国的外贸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折期,而反倾销正是转折期内的阵痛。面对国际贸易不断增加的摩擦,中国供应商应何去何从?
“我们目前正在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反倾销诉讼,据我们了解,这场诉讼是由德意两国出面推动的,涉及的家具种类可能以软体家具为主。”9月21日,东莞家具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对方在电话里的声音相当淡定。
这种淡定,也许源自该协会已经应对过美国方面提出的一次反倾销指控。据透露,目前他们正在等候美国方面作出初裁,让他们感到安慰的是,判决有较大希望有利于东莞的应诉企业。对于日益频密的反倾销,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潘志恒说,“我国的外贸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行时期,必然要经历这种阵痛。”
反倾销频发起因复杂化
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对经济类案件研究颇深的李文涛律师,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近期针对中国制造产品反倾销案的不完全名单。名单显示,包括女式内衣、玻璃水杯、电烫斗、鞋类产品、过硫酸盐、无缝钢管等等一系列中国产品正在不同国家地区处于立案阶段,而花岗岩、冷冻和罐装暖水虾等产品已经处于反倾销终裁阶段。
“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李文涛透露,针对中国制造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居全球反倾销调查案件总量首位,约占全球反倾销调查的七分之一。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潘志恒把我国制造产品频遭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归结为两点,一是企业间无序竞争、彼此拆台,令压价出口情况普遍存在;二是政府职能转接不畅,致使行业管理混乱,“政府没有把出口管理或审核权下放给行业协会,协会便不能对违反行业整体利益的出口企业作出惩罚”。
而李文涛则指出,在当前,国际上针对中国制造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成因已益发复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竞争加剧,国家经济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不少国家迫于国内制造业的压力,倾向于把反倾销合法化、制度化”。
中国产品“把柄”不少
而中国自身的经济特点,则令国内的出口企业容易成为国外有目的地运用这一政治工具的目标。各方面资料都显示,中国在劳动力、原材料方面享有巨大的比较优势,令出口产品价格优势明显;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外部竞争环境恶劣,缺乏整合能力,也缺乏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令产品附加值低,竞争手段只能单一依赖价格。
与此同时,中国承接了大量外来直接投资,同时也承接了发达国家制造业大转移,令中国成为制造业大国和“世界工厂”,必然令中国出口量相当可观。
种种因素的累积,令中国制造产品频频“触雷”。作为我国外贸的重要窗口,广交会可说是众多国内企业“触雷”经历的见证人。例如2004年美国终裁后决定对我国输出的木制卧室家具收取198%的反倾销税,当届广交会上于家具展区出现的美国采购商数量便较往届大幅减少。
为了规避高昂的反倾销税率,不少国内企业纷纷另寻“出路”,把生产基地转移到别国。
行业协会应“挺身而出”
然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许罗丹教授却认为,“目前提出的一些解决反倾销问题的方法,例如争取行业或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将生产基地转移到其他新兴国家等,都各有弊端”。她指出,如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是要以中国的外交利益与政治利益作为代价的,这里面牵涉的因素太多;而将生产基地转移,则是一种过于天真的想法,这等于要求中国企业把国内的制造业市场拱手相让,而且“走出去”战略的风险也肯定高于在国内市场经营企业。
许罗丹表示,中国制造业不能再单纯依靠价格战在世界市场生存下去,而解决之道则要回归到劳工标准问题,只有提高劳工标准,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感,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国际上对中国企业的不佳印象。
而欧中联合商会秘书长王海曦则表示,虽然有统计指出,中国企业的涉外投资目前只有约3%能成功融入当地市场,但这是种值得鼓励的尝试。“中国企业不应该因为害怕失败而裹足不前”。
“每当出现反倾销,行业协会的职能就成了敏感话题”,潘志恒有点沉重地说。他指出,目前有不少行业协会组织,作用仅仅局限于提供进出口培训等初级服务。
在他看来,行业协会负有教育旗下成员的责任。“行业协会必须要让成员企业明白,靠价格战来扩大自己在国外市场的份额,未必是最佳选择。举例说,日本企业的制造产品可能只占国外市场20%左右的份额,然而他们却拥有较高的利润。”他认为,这是日本企业为保障行业利润率,宁愿让产品在市场上保持相对稀缺的状态,这值得中国企业警醒和参考,“为什么我们要把市场份额看得这么重?”
潘志恒还透露,在应诉时,很多行业协会也未能挺身而出。“目前国内有关法例只是笼统地规定,行业协会是全国反倾销应诉单位。”这导致协会间彼此争夺话语权的状况出现。据悉,曾经有国内企业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一下子接到了四家不同的行业协会的公函,皆称自己才是反倾销诉讼的唯一应诉单位。
潘志恒认为,按照常理,越是细分的行业协会,对该行业的事务越了解,也更适合作为诉讼单位。“但目前没有法律条文明确应诉主体”,最后他有些悲观地指出,即使责任详细划分,相关的行业协会是否有应诉能力亦成疑。
预警比应诉更有效
律师李文涛表示,把握细节将有效提高应诉胜算
作为替代,在行业协会相关职能缺位的今天,越来越多企业在面对行业反倾销诉讼时,选择组成反倾销联盟,共同应对费时费力而耗资巨大的调查诉讼过程。作为罗非鱼协会为防范国外反倾销指控而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之一,李文涛律师认为这是在中国已经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宏观背景下,一个非常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反倾销应诉九成落败
南都:可否透露,目前的应诉成功率有多高?
李文涛:残酷的现实是,目前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案件时,遭遇超过九成的败诉率。个中原因很复杂。虽然现在有越来越多企业或整个行业被推到反倾销的台前,但国内尚未形成权威的应诉主体,组织松弛,应诉率非常低。大部分企业一旦被调查、指控,他们首先希望的是行业内的大企业代为出头,而更小的企业甚至完全不应诉,这就是目前国内反倾销应诉的现状。这种态度直接导致中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应诉率低、胜诉率低的“双低”问题。所以,应该不难理解我看到反倾销联盟出现时感到的欣慰。
南都:反倾销联盟是否能成为行业协会不作为情况下的替代主体?
李文涛:一方面我们应该肯定这是一个目光长远的做法,另一方面,也要正视目前行业协会职能模糊的问题。国际上大部分行业通行的做法,是把应对反倾销的统筹,交由行业协会来负责,而现在的情况是,行业协会的框架的确是构建起来了,但里边是虚的,既缺乏专业人才与政府授权,也缺乏能保证相关功能正常运行的稳定资金来源。此外,行业协会到底可以承当哪些责任,又应该承当哪些责任,都需要进一步规范。
预警制降风险效果显著
南都:目前国内是否有行业建立起应对反倾销预警机制的?
李文涛:目前真正重视该机制的企业很有限,但也有一些行业企业正逐渐重视预警机制构建。罗非鱼养殖业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这种海鱼在西餐中很常见。目前中国的罗非鱼出口占国际总供应量约七成。近年来,多家从事罗非鱼出口的企业共同成立了罗非鱼协会,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来进行国际市场反倾销情况的分析、调查,以及跟进行业贸易数据和整体贸易情况。这样企业可以获得国外相关养殖行业的现状、相关产品价格指标等即时信息。虽然目前,该行业还未遭遇到反倾销问题,但是我认为建立预警机制这种前瞻性的做法,对于将来企业万一涉及反倾销问题时,对提高其抗风险能力方面非常有帮助。
把握细节将有效提高胜算
南都:在目前反倾销胜诉率如此低的情况下,你认为有没有一些能增大成功机会的应诉技巧?
李文涛:除了需要积极应诉、专业的律师团队之外,对于细节之处的把握更是重要。比如是否构成倾销、是否构成损害、是否还有其他影响构成损害当地行业经济判断的因素等,每一处都需要紧抠,每一个点都要核准。在反倾销抗辩中,有众多地方值得商榷,包括关于抗辩的主体是否成立,在倾销幅度的认定上规则是否适用,对于替代国的选择,是否与国内情况相似等。另外成本核算问题、损害界定、是否同时有不可归结于企业的损害原因,都是举足轻重的细节,如果每一项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就有望让应诉方处于有利位置,大大提高胜诉几率。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