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证券简称:徐工科技公告编号:2007-14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7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发表了题为《收购变化引发徐工机械整体上市猜想》的文章,其中提到“徐工机械将徐州重机注入徐工科技的可能性大大加大”;“如果,徐工机械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实现整体上市,那么市场可能会赋予徐工科技更多的想象空间”。
二、澄清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传闻向徐州市国资委、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和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核实情况,并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具体如下:
2007年,徐工机械无整体上市的具体计划、安排、方案,也没有对上市公司进行包括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在内的资产注入或资产重组的计划、安排、方案。
徐工机械与徐工科技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事项
徐工集团、凯雷徐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雷徐工)、徐工机械于2007年3月16日签署了《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二)。根据《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二),凯雷徐工同意以相当于人民币1,217,132,353元的等额美元购买徐工集团所持有的35.60%徐工机械股权(按届时适用的汇率计算);同时,徐工机械在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253,013,513元的基础上,增资人民币214,122,562元,全部由凯雷徐工认购,应支付的对价为相当于人民币584,223,529元的美元(按届时适用的汇率计算)。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徐工集团持有徐工机械55%的股权,凯雷徐工将拥有徐工机械45%的股权,徐工机械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徐工机械持有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90%的股权。
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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