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针对供应商商务流程较为混乱,收货入库、付款报账环节存在较多抱怨的情况,三一经营计划总部全面起底,成立了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任组长的总部推进小组,联合行政总部、财务总部、研究总院等职能部门,确定并通过了《集团商务环境改善三十条》,对长期存在的商务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清理和整顿。
克服资金压力 严格按合同付款
供应商张昌平已经与三一合作了十几年,自1992年起,他所在的公司就为三一提供覆盖件。“我是三一的老供应商了,双方合作很愉快。”张昌平说道,“有时候,三一会拖延一两个月货款,但由于我们有备用资金储备,并未对我们造成压力。”不过,并不是所有供应商都能消化这种资金压力,一位供应商在投诉函中写道:“我方因是个体工商户,经营初期发展困难,货款金额对我方压力很大,敬请三一核实解决。”
货款未能及时付清,这在三一并非孤立现象。据经营计划总部统计数据显示,三一各事业部每月应付未付款的比例平均达到20%;因欠款未付而投诉的供应商比例占总投诉比例的23.7%。
“应付未付款是多年来三一的一个顽症,由于缺少监管,各事业部只要资金链一紧张,就可能将供应商的应付货款押后。”经营计划总部总裁助理谈波告诉记者,“今年6月开始,三一大力推行商务环境整顿,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规范付款流程,减少供应商抱怨。”
记者在6月底发布的《集团商务环境改善三十条》上看到,“7月开始,付款条件逐渐统一为:收货后1月内报账,次月付款。付款方式可为现款及1-6个月承兑汇票,具体承兑期限由商务部与供应商约定。”因特殊原因未能付款的,需呈递特批报告给三一集团总裁唐修国,并出具付款承诺函给供应商,承诺还款日期。同时,为解决以往招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的问题,财务还设立了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可以根据商务部取款单随时退回。“这个好消息打消了我的后顾之忧。”得知财务货款新规定后,张昌平高兴地对记者说道。
“这一规定的出台,改变了以往付款无约束的乱象。”经营计划总部总裁助理袁春燕告诉记者。自7月新规定实施以来,除个别事业部确因资金紧张申请延期外,其他事业部都已经如期付款。
送货流程的持续整顿
6月14日11点,货车司机王师傅送臂架到达东门,厂区正交通管制,需等到下午1点,此时东门还有4辆大货车也在等待中。天气有些闷热,下午1点,顺利进入厂区,需送货至18号厂房,因第一次送货,进入错误的卸货点,浪费20分钟。1点40分,到达卸货点,前面有一辆车刚开始卸货,只有一个卸货员和一辆行车,而卸货量比较大,等待了一个小时。下午3点,终于轮到自己,王师傅赶紧下来帮忙搬运一些较小的部件,有时卸货员还要往生产车间搬物料,只能等待。到晚上7点,货物终于卸完,还好出门比较顺利,在历经8个小时后,王师傅结束了送货的一天。
这是近期重工总裁办针对工业城送货流程调研的一个案例。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工业城小件物料送货较为畅通,大部分控制在2小时以内。但直供上线物料、臂架等大件物料耗时仍然比较长,平均送货耗时5.2小时,其中3.3小时在等待,占在司送货总时间的61%。
“针对送货流程长的问题,我们一直在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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