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玉柴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新一轮(2011-2014年)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在动力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在玉柴集团党委副书记张嘉莎的主持下,玉柴集团公司用人方委托代理人古堂生,玉柴股份公司用人方委托代理人吴其伟分别与玉柴集团公司、玉柴股份公司职工方首席代表、工会法定代表人梁萍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女工专项集体合同。
古堂生与梁萍签订合同
吴其伟与梁萍签订合同
李天生、郭德明、宁兴勇、梁清延、王炜、李呈杰等公司领导,玉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基层工会主席、女工主任,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代表及部分职工代表共170多人共同见证了合同签订。玉柴集团公司总裁古堂生在仪式上做了讲话。
古堂生强调,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对行政、职工双方都应有同等的约束力。行政方有责任、有义务兑现承诺,要切实、公正公平地维护好职工的利益;职工方要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而努力工作,奋力拼搏;双方都要有激情、重责任、强使命,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职工才能更好地享受到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效益。
集体合同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玉柴自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依照《劳动法》每年签订集体合同,从2008年开始,改为每三年签订一轮集体合同。玉柴新的一轮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是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职工代表讨论后形成的,在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仪式现场
合同签订后,玉柴工会将注重抓好合同的执行兑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将及时向行政方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玉柴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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