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为民企走出去支招
对于民企走出去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坦言,“市场机遇对于企业而言‘稍纵即逝’,时间一长便会‘时过境迁’,因此,对于企业‘走出去’还需要有关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
李毅中表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速企业“走出去”的审批制度。其次在融资方面要给予企业政策扶植,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贷款的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对于企业在国外创办的企业协会也要给予支持,另外,要给企业提供投资所在国的更多、更详细的信息服务,如该投资国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等等,要保护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安全和合法利益。“据我了解,有关方面已经在积极的行动。”李毅中说。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她认为,首先应推出一套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其次,提供更全面的配套服务。“目前,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我国企业对投资国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当地政府的投资导向等信息了解不足,这对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非常不利。此外,由于我国企业实施国际化的时间较短,缺乏国际化经营方面的经验和人才。”因此,马秀红建议,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给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等方面更多的服务。再次,做好协调工作,避免无序竞争。
但马秀红也表示,除了国家在政策上的扶持外,企业“走出去”更重要的还是要正确看待自身的决策,企业在“走出去”前要全面研究风险,审慎投资,切勿盲目跟风。
“一些境外企业在中国市场投资非常注重风险控制,在来中国投资之前,这些企业就会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风险控制体系。这方面,我认为国内企业可以学习一下他们。”马秀红说。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表示,应利用当前企业“走出去”的机遇,统筹协调外汇储备资金加快运用,将国家的外汇储备转化为资源储备和能源储备,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
如何做到这一点?刘克崮认为,首先要抛弃外汇匮乏时期“外汇储备多多益善”、“创汇越多越好”的思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运用思路,通过减少增量、化解存量,将外汇储备控制在适度规模范围内;其次调整储备资金形态,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外汇储备海外并购参股、购买能源矿产资源;三是要实现外汇储备的多元化、多方式运用,要建立相应的外汇储备运用的制度保障及激励机制;四是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在“走出去”战略中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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