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25日,宣工公司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审核,从而具备了列入部队装备供应商的资格。
这次审核,严格按照军方质量保证体系对宣工公司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场查阅了236份文件,调阅了287份记录,查看了科研、生产场所,检查了190余台设备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与133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者进行了面对面的质量考查。审查组根据GJB571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和GJB9001B《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宣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以及产品研发、生产采购、产品监控与检测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宣工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军方要求,运行基本有效,可以列入部队装备合格供应商。
军方质量保证体系标准高于地方标准,要想成为部队采购单位,必须通过军方审核,才能拿到为部队提供装备的通行证。对此,宣工在审核过程中,按照要求,提供详实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以及企业基础管理、产品生产等有关数据。并以此为契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各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整改,确保企业跨入军方装备供应商系列。
通过总装备部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进一步提升了宣工公司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识,必将对宣工产品实现质量优化升级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并为企业营销开辟了新的市场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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