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公布2006年国家免检产品及生产企业的通知》, 1822家企业申报的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资格。一拖集团公司东方红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洛阳牌压路机获此称号。
这次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农用拖拉机生产企业有5家,他们是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时风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福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收割机企业7家: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高密春雨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福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约翰·迪尔佳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压路机企业6家: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骏马压路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工集团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扶优扶强,避免重复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实行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简称免检)制度,免检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获免检产品资格的产品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进出口产品按有关规定执行。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自愿在免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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