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通知,将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大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委托河北钢铁集团持有,并代行宣工发展股东权利。
公司称,此次委托是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振兴壮大河北装备制造业的要求,目的是为了借助河北钢铁集团整体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其在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从而更好地利用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与钢铁行业高度关联的特点,加快河北省装备制造业发展。
宣工发展目前持有河北宣工35.54%股权,国有股权委托河北钢铁集团持有后,由于宣工发展产权关系暂时保持不变,河北宣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表示,河北钢铁集团为2009年世界500企业,其管理优势和市场优势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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