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研究设立煤炭准入门槛。接近国家能源局人士告诉记者,届时一般矿井的年产量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国家重点规划矿区矿井产量不低于60万吨,没有瓦斯突出和水灾害严重的矿井;各主要产煤省份的矿区矿井不低于120万吨。
国家鼓励煤炭企业开展煤炭、电力、化工、铁路、港口一体化经营,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培育国际竞争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适度发展煤化工,但政策导向是限制煤化工发展,鼓励煤转电。
为增加煤炭企业集中度,国家在政策上鼓励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一个开发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促进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发展。一位煤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部分企业的矿业权设置不规范,一个整装煤田有十几个企业同时获得开发权,布局极不合理,也不利于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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