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装备工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船舶、机械、汽车和航空4个行业的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对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复审和修改等标准制定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实施细则》,行业标准的制定管理工作由工信部科技司统一归口管理,装备工业司具体负责装备工业的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工作;行业标准技术支撑机构协助装备工业司开展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工作,部委托机构受装备工业司委托开展本行业的行业标准制定日常管理工作。船舶行业的部委托机构为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其中,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行业标准制定日常管理工作由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标准化研究中心负责。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李强认为,该《实施细则》的出台,给标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政策依据,明确了从标准立项到复审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谁来做”、“怎么做”等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案,理顺了标准化工作的程序,将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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