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工机械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事项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本次重组完成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徐工机械控股股东,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徐工机械(000425.SZ)公布,公司拟通过向控股股东徐工有限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吸收合并徐工有限。2021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1〕57号),原则同意徐工机械该次重组方案,徐工机械通过向控股股东徐工有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徐工有限,徐工有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徐工机械承继和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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