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再制造不是简单的服务业
在传统思维模式下,再制造一度被认为属于维修范畴,并被划归到一般性服务业。这种观点目前仍不少见。
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个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并为政府和行业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带来诸多困扰。
事实上,如果能亲眼看到再制造的过程,你便会很容易将其区分开来。因为,再制造看上去与新机制造只是多了几道工序。当旧设备回收上来之后,就被全部拆解到最后一颗螺钉,然后分别进行清洗;之后,对所有零部件进行筛选,一部分是要全部更换的易损件,一部分是可以恢复原状的(比如气缸盖),还有一部分则是不需要更新或是修复的(比如螺钉等),而只要清洗之后就可以再次使用。
接着,经过“更换、清洗、修复”的零部件进入流水线,被全部打乱后进行全新的组合和制造。与新机制造的过程相比,再制造的最大不同就是原材料为废旧产品,但组合成新设备的生产过程是一样的,之后的产品经过测试、检验,性能也与新产品完全一样。而且,“中国模式”的再制造通过对关键易损件进行新材料和高技术的修复和加固之后,产品的性能甚至可以超越新机。
这与把旧件简单修完还给消费者的“修理”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维修多以换件为主,辅以单个或小批量零部件的修复。维修后,质量性能多不能达到新产品的水平。
再制造的本质是修复,但它不是简单的维修。通俗地说,再制造的内核是采用制造业的模式搞维修,是一种高科技含量的修复术,而且是一种产业化的修复,因而再制造是维修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对传统维修概念的一种提升和改写。
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再制造作出的重要批示中将其明确定位为“再制造产业”。同时,有“中国再制造大师”之称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装甲兵工程学院教授徐滨士将再制造定义为“现代化生产性服务业”。这都说明再制造不完全是服务业,不能将其简单地定位于此。
轨迹:中国再制造大事记
1999年6月,徐滨士院士在先进制造技术国际会议上,发表《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的学术论文,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再制造”的概念。
2000年12月,由12位院士和12位专家完成的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报告《绿色再制造工程在我国应用的前景》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3年6月,我国首家再制造领域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在装甲兵工程学院建成。
2003年8月,我国2020年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第三主题《制造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将“机械装备的自修复与再制造”列为19项关键技术之一,由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负责论证。
2004年11月,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在世界工程师大会上创造性地指出“工程科学的基础要从20世纪单纯追求规模、效益模式转向建设4R循环经济”,从循环经济的角度提出了4R,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再制造(Remanufacture)的发展战略。
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21、22号文件中均指出:国家将“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把“绿色再制造技术”列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的关键、共性项目之一”。
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召开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试点启动会,从全国各省市40余家申报企业中批准了14家试点企业。
2008年10月,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2008年10月,汽车协会组织试点企业参加8部委举办的首届国际循环经济展览会,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首次展出,向世人亮相。
200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生效,该法在第2、第40及第56条中六次阐述再制造。
2009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再制造作出重要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扩大内需和环境保护。再制造产业链条长,涉及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和组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
2009年5~10月,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工程院先后组织相关院士、专家赴北京、天津、山东、贵州、重庆等地考察了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同时启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试点企业”专项调研活动。
2009年6月,工信部批准了8个行业35家再制造试点企业。进一步提振了发展再制造产业的信心。
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院士徐滨士的报告上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扩大内需(如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和环境保护。再制造产业链条长,涉及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和组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院建议请发改委会同工信部、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
2010年3月1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已经正式启用。再制造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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