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发中央基金收支预算编审软件。在“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系统”中开发了专门的“基金预算编审模块”,具备预算编报、审核、测算、下达、汇总、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开展中央基金收支预算审核、测算工作提供便捷的信息管理平台。
(五)制定中央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中央基金预算管理涉及的工作环节、内容、时限和职责分工,确保中央基金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和监督工作有序进行,提高中央基金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六)编制2010年基金预算。财政部将中央基金预算编制纳入部门预算统一布置,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地方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新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我部顺利完成2010年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并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中央基金预算收入2554.4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655.71亿元,可安排的中央基金收入总量为3210.2亿元;中央基金预算支出为3210.2亿元。地方基金本级收入16150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160.08亿元,地方基金收入为17310.08亿元;地方基金支出为17310.08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基金收支,全国基金收入18704.49亿元,加上中央基金上年结转收入655.7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基金收入总量为19360.2亿元;全国基金支出19360.2亿元。
与以往年度相比,201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有较大程度改进和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预算完整性。在往年编制中央基金预算的基础上,新增编制了全国和地方基金预算,更加全面地反映了基金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是细化了预算编制内容。更加细致地反映了基金收支的具体情况,中央基金支出预算,全部编列到项级科目,并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落实具体事项。三是提高了预算准确性。根据经济形势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准确预测基金收入。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和“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支出。充分论证项目支出,保证项目可执行,提高基金收支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四是增强了预算透明度。在全国预算草案中增加了对每项基金征收使用政策的说明,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预算数据的政策含义。在人代会后,首次将基金收支预算向社会公布,让社会了解和监督预算执行。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总结基金预算编制经验,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通过的2010年基金预算,进一步完善基金预算制度,不断提高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
一是控制基金规模。按照“正税清费”原则,清理到期的基金项目,结合资源税改革,研究用资源税取代或吸收相关基金项目,依法从严审批设立新的基金项目,严格控制基金规模。
二是完善预算编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基金预算的收支科目,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做好具体支出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基金预算的准确性;加强对补助地方资金的预算监督,严格控制代编预算和预留待分配资金规模,提高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是推进与其他预算的相互协调。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推动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间的相互协调;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政策,扩大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规模;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将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可再生能源的专项资金转入基金预算,与向社会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合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