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第72号公告,批准了《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管理要求》、《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两个行业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据这两项行业标准的起草人之一、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营销委员会秘书长王亚明介绍,两项标准的出台意在保护轮胎生产企业、轮胎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轮胎营销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引导其向着健康、安全、规范有序、注重信誉的方向发展,真正形成科学的市场体系。
“自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之后,轮胎行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一直有所欠缺。到目前为止,我国轮胎市场假冒伪劣现象依然层出不穷,生产、销售轮胎的企业数量多,实力参差不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近年来,无论是轮胎生产商、经销商还是消费者要求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对该市场加以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两项行业标准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王亚明告诉记者,2006年7月,国家商务部下达了第一批行业标准计划,轮胎经销企业标准列入其中。按照计划要求,立足我国轮胎营销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提升市场的服务质量,实现在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引导下的有序竞争的原则,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中国商业科技质量技术中心共同组织30多家轮胎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用时两年时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管理要求》、《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两个行业标准,于2008年7月31日通过商务部审定。
“这两项行业标准对轮胎经销企业的准入条件、何种轮胎需要理赔以及轮胎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各项内容都制定了详细要求。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行业人士一致认为轮胎理赔是一个比较复杂、重要的内容,必须单独制定标准才能凸显其重要性,所以大家现在看到的是两个行业标准。”王亚明对记者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单凭这两项行业标准还不能使轮胎市场达到真正规范、有序的状态,必须还要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两项标准的实施落到实处。
王亚明向记者透露,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已经计划从明年开始启动相关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目前这两个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由商务部上报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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