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在连城县坪头煤业有限公司坪头煤矿井下+125m回风巷扩巷工作面,作业人员熟练操作着“矿用挖掘式装载机”在进行敲帮问顶、出碴等作业。作为全省首个试点使用“矿用挖掘式装载机”的煤矿,福建煤监局副局长朱石福在该企业调研时表示:“使用挖掘式装载机,既安全环保,又提高了效率,值得全省推广。”
去年8月,连城县煤炭管理局为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开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将坪头煤矿列为使用“矿用挖掘式装载机”试点示范企业。试点中,连城县煤管局组织专家在编制实施方案,完善技术路径,凝练相关标准规范等方面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为企业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开展实操演练,实现“人、机、环境”有机结合,确保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比耙碴机效率提高了近一倍,安全隐患也消除了。”坪头煤业有限公司业主俞智勇介绍说。该矿引进ZWY-80/30.55LG矿用挖掘式装载机,通过10月份、11月份的井下试用,深受矿工们的欢迎。与过去使用的耙碴机相比,每班日进尺米由2.5/2提高到4.6/2,一个循环作业时间由7—8小时降低至5—6小时;设备扒碴灵活,适用性强,劳动强度大幅降低,出碴效率却提高了快一倍;敲帮问顶简单容易,无空顶作业,确保人员作业安全。
据了解,连城县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去年12月起,在全县煤矿企业全面推广使用挖掘式装载机,逐步替换耙岩机,并出台相关补助奖励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实现煤矿安全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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