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公布的信息,国家近期提高非居民电价的措施出台后,钢铁行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也随之增强。
钢铁行业是高能耗产业,近两年全行业年耗电量占年工业用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分别为16%和11%左右。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8元。据测算,2008年重点大中型企业电力总消耗量约为2150亿千瓦时。其中,钢铁企业自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约为28%,外购电量约占72%,即1540亿千瓦时。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8元,则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电力成本年增加43亿元。
近年来,钢铁企业为降低电耗扩大自发电量,积极利用二次能源,循环再利用已成为节约能源、降低成本的最有效措施。目前,钢铁企业的二次能源发电主要有3类,一是回收的可燃气体,主要是焦炉、转炉和高炉煤气;二是余热,各工序用于设备、产品冷却的余热及加热炉产生的高热烟气、废气等,如烧结余热、焦炭余热、加热炉烟气余热等;三是余压,如高炉炉顶余压等。从目前情况看,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二次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自发电比例不断提高,2005年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自发电量约占企业总用电量的25%,2008年上升到28%左右。
据估算,每提高1个百分点的循环自发电比例可节省外购电量约21亿千瓦时,减少外购电力成本约15亿元,发展循环经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非常明显。
在努在力降低电耗的同时,钢铁企业还应及时关注国家电力改革政策。据悉,国家发改委会已会同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用户级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办法,放开20%的售电市场,允许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能、自主协商电价等。这些政策都有利于企业节约能源和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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