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政研处处长刘刚义在被问及媒体爆炒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即将成立”消息时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不是我们发布的消息。”但刘刚义并未对消息加以反驳。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能源局正在为一个名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高级机构的成立做最后的准备。而且该消息还强调,国家能源委很有可能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召开之前宣布成立。
“这不是一个部委就可以决定的事情,需要中央层面综合考虑才能决定。”有专家对记者说,消息称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后将由国务院主管能源工作的副总理或国务委员担任,这也是有可能的,卫生领域的改革就是一个先例。
而在回答何时召开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时,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的方韬明确告诉本报记者,会议方案还在准备中,会议时间还需领导决定。而当记者再次提及“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消息时,方韬同样以“不知情”推辞。
何时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对国家能源局而言事关重大,这在当初成立能源局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中似乎早就埋下伏笔。记者查阅了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显示:国家能源局共设9个司,机关行政编制为1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0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9个司也即综合司、战略规划司、政策司、国际合作司、科技节能司、新能源司、煤炭司、电力司、石油天然气司。
而按照九个司局的设置,正副处长也将有几十名,这样粗略算来平均每个司只有十几个人。记者注意到,“十二五”能源规划将初步遴选出我国近中期新型能源发展的优先和重点领域,国家能源局“将多兵少”的局面将更为明显。
据能源局相关负责官员介绍,“十二五能源规划”将“全面制定”中国能源产业5年的发展规划,各项产业的发展目标也将根据目前的实际状况做出相应调整,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及传统能源的清洁利用仍是“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内容。
据悉,新型能源的范围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洁净煤技术、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核能、智能电网、新型汽车燃料等。“这些事项的确需要很多人员去能完成。”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能源局目前的人员配置难以胜任,这倒是为能源局“扩编”提供了一个途径。
“十二五”期间,首要任务就是要培育和发展新兴能源产业。其中包括核电、水电、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同时还要加快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产业升级。
当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后,外界关注的是能源局在能源问题上的更大主导权,因为最关键的能源价格决策权,仍然留在了国家发改委。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多次表示“不谋求能源定价权”。
该方案明确,对于能源价格的调整,国家能源局具有建议权,但需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国家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
但在国际能源合作中,国家能源局有核准或审核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能源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权力等。由于该方案对于之前呼声很高的能源定价权和项目审批权两大核心职能都有所保留,专家表示,这次只是能源体制改革往前走了一步,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的管理格局还不能适应国家能源战略发展的需要。在此之前设立国家能源局,最受业内关注的就是关于能源产品定价权问题。虽然能源局没有直接获得定价权,但有一定的“价格建议权”。对于该“价格建议权”的说法,林伯强表示,建议权离制定权还远,它还是没有价格政策的制定权。
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使国家能源局被架空。比如油价变化,原来是通过发改委价格司,最后报国务院通过,现在有了国家能源局,事实上只是多了道程序而已。
实际上,此前张国宝曾直言:“大煤矿谁不想建?很大一个问题是,现在资源配置权到底在谁那里?我们这里没有,国土资源部我看也没完全掌握,现在我们知道有资源的地方都被地方政府分给三个、四个(公司)在开采。”
那么,正在酝酿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将有何突破呢?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课题组成员、中国能源网副总裁韩晓平的观点是,“国家能源委员会”将强化价格管理职能,能源价格将有更广泛的协调机制,多个部门都会参加,能源价格改革将比现在有更大的推动,包括电价、气价、油价等多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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