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近日发出第216/TT-BTC号通知,对商品进出口优惠税率表进行调整。新税率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越南履行WTO协议的降税进程。
根据新税率表,降税幅度从1%到6%,主要集中在2%到3%之间。这次调税后,税率简单化,平均税率为10.54%(现行平均税率为11.14%)。各类商品税率普遍在0%到30,占到纳税商品总数的91%。这次降税商品为1654种,汽车摩托车、机器设备及其零件和钢铁等进口总值高的商品均执行最高税率。对敏感商品进口亦按最高税率征收,如香烟税率为135%,吕宋烟税率为120%,汽车税率为81%(均含55%以上特别消费税)。
越南财政部专家分析认为,此次调整商品进出口优惠税率,主要是为了保证2010年履行TWO协议约定,税率调整幅度不大,对国家财政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