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通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核准,该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7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6%),向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部质押贷款,贷款期限6个月。已于2004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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