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河智能液压混合动力挖掘机专利涉嫌被侵权的声明
2015 年 9 月 22 日,我公司接到客户举报,在北京“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上有仿制我公司专利产品——SWE385ES 系列液压混合动力挖掘机的涉嫌侵权产品;并有客户询问:我公司是否将该专利技术对其它企业进行合作和许可?
我公司对相关举报和咨询进行核实,初步认定确有力士德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展会中展示的“SC3620、SC4025、SC5030、SC7650”4 款挖掘机产品,涉嫌至少使用了我公司名称为“一种挖掘机动臂”的发明专利技术(专利号 CN201210160131.7)。对于上述事实,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截止至声明之日,我公司 SWE385ES 系列液压混合动力挖掘机所涉专利技术都处于有效维持状态,并未以任何授权或以技术合作形式与力士德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利技术实施许可。非我公司企业或个人如使用我公司上述专利技术的所有产品,都将涉嫌专利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公司提请各位客户在购买上述产品用于经营性使用时,注意侵权法律风险,并在购买协议条款上留意风险规避。
2、我公司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已于 2015 年 9 月 23日依法提请了专利侵权投诉,该投诉已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并依申请依法在展会现场对涉嫌侵权企业进行了现场受理送达,并以笔录和摄像形式对涉嫌产品进行了现场取证。我公司将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将维权动态向所有关注支持山河智能创新技术的各届朋友予以及时通报。
3、为维护已购买涉嫌侵权产品客户的合法权益,避免意外损失,所有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之前,已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可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邓展华;联系方式:15084994458),凭购买协议和付款凭证向我公司报备。我公司将对所有报备客户购买侵权产品的行为,视为善意购买取得,并承诺永不认定其为侵权使用。如因我公司维权导致该公司售后不能维持的,我公司愿意为各位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特此声明!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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