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二个配套文件《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发,意见从从总体要求、分类推进、分层推进、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操作规则、营造良好环境和组织实施等八个方面规定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细则,未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按照此意见进行。
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在所有领域进行,凤凰财经注意到意见第二大项“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第三条,“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未指出具体行业或者领域,而在第四条“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列出了诸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领域,包括四大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领域,以及两大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领域:
一、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二、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指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三、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四、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五、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
六、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这也就是说,除了列举的这些领域必须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领域非国有资本都可以进入。这解决了市场最为关注的哪些领域可以投、哪些不能搞混改的问题。”
此外,意见文末指出,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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