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军用工程机械的发展,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的分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提出修订《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的必要性,并阐述了科学合理地修订其他分类标准的技术关键与对策。以适应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的发展和扩展。
引言
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是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里对未来中国的战略规划。着眼于未来信息化战争的需要。近年来,我军一方面继续研制少量的补缺配套装备,如机械化部队伴随保障装备、两栖类装备等;另一方面则在已装备的第二代军用工程机械的基础上,尽可能地采用新原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发展性能稳定、质量可靠、技术水平先进、功能多样的新一代军用工程机械装备。致使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的分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行GJB2134—1994《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经过20多年的使用,已无法满足部队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军用工程机械装备研制和更新的快速发展轨道,不能解决型号研制中出现的类别划分等问题。需亟待对该分类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用以指导和推动军用工程机械的研发、管理和使用,向着系列化、通用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军用工程机械装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便于使用。
1、军用工程机械及分类需求
尽管我国在不断发展海军、空军及战略导弹部队,然而强大的陆军才真正具有国土防御和威慑能力。因为这些军种的工程保障依然离不开军用工程机械,尤其是土方作业的军用工程机械,作为全军的通用装备有着广阔的应用领域。有的国家称为工程装备机械,也有称为工程车辆,但其范围较窄。一般由基础车和作业装置两部分构成。在我国2011版《军语》概括为“军队用以遂行工程保障任务所装备的工程机械统称军用工程机械。”作为战时保障军队机动、反机动和生存的主要工程装备。军用工程机械通常分野战工程机械、军用建筑机械和辅助工程机械:
——野战工程机械是根据军队作战使命和任务的需要,按战术技术要求研制的军队专用工程机械。主要有装甲工程车、多用工程车、开路机、挖壕机和挖坑机等,用于战时在敌火力下构筑和抢修道路、构筑各种野战工事和在敌障碍物中开辟道路;
——军用建筑机械和辅助工程机械除军队特殊需要外,大多直接选自民用工程机械或在民用工程机械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用于国防工程作业,主要有推土机、挖掘装载机、装载机、平地机、铲运机和压路机等,还包括保障机械用以配合野战工程机和军用建筑机械作业以及进行工程装备维修的军用工程机械,主要有移动式电站、工程起重机和修理工程车等。
鉴于军用工程机械较高的机动性以及特殊的作业能力,专用于作战工程保障、国防工程施工和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重要技术装备,在使用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和保障性等方面,与民用工程机械有着较大的区别,比民用工程机械的要求高,标准分类不能实现军民通用。适时修订GJB2134-1994《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对提高保障装备通用化能力,压缩装备品种,淘汰不适应陆军未来作战的落后装备,削减非重点装备采购数量,节省相应采购费都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切合军用工程机械发展趋势,将形成以野战工程机械、军用建筑机械和保障机械装备系列化,为国防和军队制订统一的研制、实验、生产、采购、管理和维修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2、国内外军用工程机械及分类分析
全球军事工程机械大致可分为3个梯次,以美、俄为第一梯次,拥有的军用工程机械品种齐全、体系完整、性能优良、系列化程度高;英、法、德、日本等虽整体实力不及美、俄,但单项工程装备性能先进,自主研发能力较强,称为第二梯次;其余国家地区大部分以引进为主,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归为第三梯次。我国虽然近年来工程机械市场发展迅猛,通过建国60多年的发展,军用工程机械在型号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长足发展,然而有些保障机械装备,尤其是战时快速抢修与维护机械配套设备还是空白,与第一梯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
1)国内现状与发展
由于一直没有统一的军用工程机械发展技术计划与标准,长期以来各单位各自为阵、相互封闭,开发和研制的工程机械型号混乱、性能重复、通用性差,军用工程机械的系列化、通用化和标准化问题十分严峻。GJB2134-1994《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已经成为制约和影响军用工程机械型号研发的一个“瓶颈”。用于特种工程作业的特种机械类型少、数量不足,而常用工程机械如:挖、装、平路、铲运、推土较多,伴随执行野战工程保障任务的特种工程机械如战斗工程车类型和数量较少,在与敌直接对抗条件下执行任务的能力严重不足。“十一五”高原型工程机械型号的研究完成,大幅度拓宽了军用工程机械的保障地域及伴随保障能力,有些甚至超过同期国际先进水平,这些新机型没有及时填补到GJB2134-1994《军用工程机械分类》中。
此外,与军事强国一直坚持军选民用工程机械发展路子相似,我国军用工程机械也重视利用民用技术对军队现有工程机械改造,大多也是直接选自民用工程机械或在民用工程机械的基础上改进。由于军用工程机械的使用性质、条件不口环境的特殊性,与民用标准分类无法通用。现有JG/T5039-1997《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分类及型号》、GXB/TY0001-2011《工程机械定义及分类级划分》和JB/T9725-2014《土方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不适用于军用工程机械。也需要尽快修订GJB2134-1994《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满足军用工程机械车辆与设备发展需要。
2)国外发展趋势
军用工程机械在军事工程保障上的作用已成为考核一国军事能力的指标。第一梯次高度重视军用工程机械的发展,早在20世纪80、90年代,美国陆军人均占有机械化装备的功率在200马力以上,装备的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性好、体系完整。美国陆军装备数字化改造成果显著,并得到了局部战争的验证。在装备管理体制、技术开发等方面能满足未来信息一体化战场对陆军装备新的需求。军用工程机械装备发展中的理论创新、技术革新和装备更新,使军用工程机械分类的针对性、科学性、先进与实用性大大提高。
而第二梯次则是根据工程保障任务情况,确定所需军用工程装备种类,再根据不同种类军用工程机械作业能力,确定各种不同种类军用工程机械。登陆作战中需要军用工程机械的工程保障任务多种多样,地位及重要程度不相同,分类标准不尽相同。随着高技术武器装备的大量应用和新的作战理论的形成,各种武器装备机动性能和作战效能快速提高。总之,军用工程机械分类国际上,各国军用工程机械各成体系,标准分类不一,都有各自的特点。尚未检索到同类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综观国内外军用工程机械及分类发展,部分技术引领促进了民用工程机械的发展。在现代战争中,由于高新技术的应用,使作战武器命中精度提高、破坏力大幅度增强、作战工程保障任务将变得更加繁重,军用工程机械的作用和地位日显突出,特别是军队专用工程机械发展应更加适应未来作战需要。瞄准强军目标,修订《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为全面推进工程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发挥规范和引领作用刻不容缓。
3、军用工程机械分类可行性分析
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现已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结构体系,对工程机械的需求是多类型、多功能的。如多功能一体化的战斗工程车等。未来战争将向着快速投送、精确打击的方向发展,主战装备轻型化、数字化的趋势不可逆转。我国也提出了陆军在二十一世纪上半叶应具备“全域机动、立体攻防、多维多能”构想,军用工程机械标准分类应符合这一发展方向,为修订《军用工程机械分类》谋划出适应顶层编制方案。
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作为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从事国内外工程机械的各种类型机器(包括军用工程机械)的研究和试验任务,熟悉多种类型和型号的军用工程机械装备,对国内外工程机械技术和装备品种发展及相关标准内容研究较为透彻,培养了一大批在土方机械研发、试验、验证和标准领域的专业人才。同时作为全国土方机械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SAC/TC334/SC1l)的秘书处单位,长期组织和参与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军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已承担完成相关工程机械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50多项,奠定了修订《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的基础和成熟条件。
《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作为基础国军标,在指导和规范军用工程机械装备的研发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科学合理的分类及定义是修订《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标准技术关键。参考2011年新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对军用工程机械的概述,依据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科研、制造和试验单位实际状况和未来趋势,参考或借鉴国际标准ISO6165:2012“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与定义”的一些框架结构,积极采纳各方意见。做到科学、严谨、完善,尽可能减少多样化和复杂化及重复化,快速提高了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的整体水平。
4、措施与建议
通过以上综合分析,GJB2134-1994《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技术落后、标龄长,不利于我国军用工程机械的升级换代。建议按军用工程机械的作业用途规范其分类的术语、定义、装备类别和形式分类,适用于军用工程机械的制造、管理、科研、教学、使用和维修。
当前,我军工程兵部队的职能和任务也发生较大变化,现有分类标准与国防军队当前方针政策不相适应,需做全面或大量修改。按照我军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研究和探索军用工程机械分类思路和支撑技术;根据我国军用工程机械总体技术水平和不同于民用工程机械的一些特殊性要求,补充和修订原分类的内容。具体建议:
——修订军用工程机械类组划分表中,增加军用工程机械两栖类装备,表1列出了我国军用工程机械装备型号分类、作用与用途;
——修订军用工程机械类组划分表,删除原标准第4章布、探、扫雷机械部分;
——修订、补充原标准中对军用工程机械的术语和定义。原标准对军用工程机械的定义“是军队实施工程保障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统称”,较笼统、不够准确全面,影响军用工程机械的科学合理分类,应修订为“军队用遂行工程保障任务所装备的工程机械的统称”。
——删除和修改原标准中有关不属于军用工程机械的部分,如:原标准中架桥机械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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