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旨在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规定。
笔者以为,因为国际铁矿石巨头涉嫌利用其垄断地位损害中国相关行业利益的同时,还存在从企业并购等方面不断寻求垄断+垄断的进一步可能,所以对于这些与市场竞争相悖的现象,中国的《反垄断法》及后续相关配套规定不应视而不见。
根据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总则第二条的适用性说明,不仅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于反垄断法。
中国目前是国际海运铁矿石的最大国际买家,且进口的必和必拓、力拓两公司铁矿石总量在中国铁矿石消费中占有相当比重,对诸如两拓“联姻”成立合资企业等可能加剧行业垄断局面的行为,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必须先过中国反垄断法这一关。
中国必须承担起国际铁矿石供给中的反垄断先锋角色,是由国际铁矿石市场的现实格局决定的。对于国际铁矿石供给的垄断恶果,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钢铁业早已嘘声四起。就在近期力拓与必和必拓宣布组建铁矿石合资公司之时,世界钢铁协会就明确表达了反对“两拓”进一步联合的观点,并呼吁所有相关的竞争监管机构严格审查此项交易。世界钢铁协会秘书长伊安·克里斯马思甚至公开表示:“我们再次呼吁各竞争监管机构严肃审查此项交易对铁矿石未来定价机制和竞争环境的明显影响,目前我们看不到该交易符合公众利益,因此不应获得通过。”
可见,无论是从作为国际铁矿石垄断的最大可能受害者角度考虑,还是从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角度来衡量,中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都必须肩负起这个责任和义务。鉴于包括两拓“联姻”等因素导致的铁矿石供给垄断可能对目前处于困境中的中国钢铁业造成不可预计的整体伤害,以及为防止类似情况在其它领域重演,中国应多部门联手明确对两拓和澳大利亚有关部门表达自身利益和立场,并积极着手准备相关反垄断审查的经济分析调查等后续步骤。而这个维护国内相关行业利益的过程,也必将是一个完善和检验中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进程。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