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央果断决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速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重大措施。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介绍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情况,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检查发现七个方面问题
为全面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情况,中央纪委、监察部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组建了24个中央检查组,于去年11月底至今年1月和今年3月底至4月底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两轮检查。
“从中央检查组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普遍高度重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总体是好的,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王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将发现的问题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
——个别部门和地方对中央政策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得力,收到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后分解下达不及时,致使总体工作进展比较慢。
——部分地区和单位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开工项目开工率比较低,已开工项目进度比较慢。
——一些省区市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是很高,配套资金还存在比较大的缺口。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虚报工程进度、完成投资数不实的问题。
——有的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申报与实际建设情况不完全一致;有的项目开工以后还未完成土地审批、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一些手续。
——有的项目没有报批就改变了已经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工期,存在报大建小或报小建大问题。
——有的项目没有严格执行中央投资资金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等规定,项目资金管理不是很规范。
王伟表示,中央检查组发现上述这些问题后都和当地政府进行了交换,把这些问题和当地政府进行了通报。各地政府非常重视,目前都在进行整改,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整改完毕,有的还在整改过程中。
另外,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检查领导小组汇总24个检查组的检查情况后,把这些问题进行了归拢,专门向各省区市政府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时整改;对个别比较严重的问题,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大问责力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董大胜则表示,下一步,审计署将积极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审计项目计划,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推动和保障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努力提高中央投资使用效益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实施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拟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18万亿元。
张少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4月30日,已下达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2884亿元,占今年新增投资4875亿元的59.2%。加上2008年四季度下达的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新增投资已累计下达预算3924亿元,占1.18万亿元的33.3%。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核批、资金拨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在坚持按预算、按工程实施进度拨款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加快审核进度,确保符合拨款条件的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二是协调落实好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继续积极高效地组织债券发行,配合地方政府及时筹集配套资金,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
张少春认为,要保证中央政府投资地方配套资金能够完全落实,最关键的就是要安排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优先顺序,要优先用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地方政府配套。在完全满足中央新增投资的地方配套之后,再安排中央政府的其他项目或者地方的项目。
“地方的项目也主要安排民生工程项目。”张少春说,“如果个别地方配套不足的话,必须调整投资结构,优先保证民生工程、保证中央的投资项目。”
不会放松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
中央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会不会放松对节能减排和环保方面的要求?
穆虹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这次在实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中,不仅非常重视中央投资对即期内需的拉动,注重稳定经济的效果。同时也非常重视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方面的要求。
不仅在安排这些投资的投向上,没有安排用于“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方面的项目。而且在安排投资的过程中,还专门安排一部分投资用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穆虹将采取的相关措施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在已安排的三批中央投资中,有259亿元专门用于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的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在前不久由财政部召开的全国新能源和节能会议上,把新能源和节能减排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了出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税和价格方面的政策,包括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对高效节能的照明灯具给予财政补贴等。
——继续坚持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区上一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
——加强节能减排督促检查。对上一年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积极督促整改;对部分地区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这样一些错误的做法,限期进行纠正。
王伟表示,中央检查组赴各地检查过程中,也把防止新上项目是否是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在两轮中央检查组的检查和审计署的专项审计中,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发现这方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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