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开始实施。今年我国对于不予免税商品目录做出的调整,旨在引导企业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及管件零部件的进口,大力支持汽车、轻工、纺织、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该目录是执行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包括842个条目,本次调整涉及276个条目,约占条目录总数的1/3,其中新增36个,税号调整167个,设备名称变更41个,技术规格调整79个。新目录中新增36个条目主要包括两部分设备;一是此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精神,对农业机械、石化、煤炭综采、输变电设备等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补充到新目录中;二是近年来国内已能满足需要的设备,如港口机械、飞机装载设备、测量仪器、数控设备等。
在新的目录中,关于重机行业的变动涉及24种设备,税号调整的有15个,设备名称变更3个,技术规格调整6个,新增的有3个。其中增加的条目是:所有规格的集装箱正面吊,最大装载重量小于等于14吨的飞机集装单元装载机,单电机功率小于等于1000千瓦的刮板转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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