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煤机公司通过了总装备部军代室组织的装备承制单位例行监督审查,继续保持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严格依据GJB5713-200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石煤机公司涉及军品的设计研发过程、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控制等过程进行了监督审查。最终一致认为,石煤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保持较好,符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同意继续保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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