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2006] 第7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口旧挖掘机用于销售的企业名单(已经商务部机电司、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备案)公告如下,请各省市机电办根据备案企业名单,按需发放自动进口许可证。
申请进口旧挖掘机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和零配件供应能力的企业名单(第一批)
1、四川和运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
2、天远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河北)
3、南京钢加工程机械集团 (江苏)
4、建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
5、威斯特(中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
6、辽宁恒力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辽宁)
7、北京骏马诚信机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津)
8、山东骏大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
9、西安重型工程机械总公司 (陕西)
10、青岛锐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
11、武汉千里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湖北)
12、山东永弘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安徽、江西、山东)
13、北京恒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内蒙)
14、杭州山松工程机械销售公司 (浙江)
15、青海小松青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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