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4日 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设立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培养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尽快做大做强,成为中国机械装备工业标志性企业 之一,公司拟与新利恒集团有限公司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组建“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进行重型工业装备及工程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人民 币,占注册资本的75%;新利恒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以港币或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
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和开发重型工业装备及工程机械新产品;生产制 造重型工业装备及工程机械设备;提供相应产品的租赁服务业务;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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