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2006年的关税总水平仍为9.9%。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9.0%。
进口关税方面
2006年中国将继续对小麦、玉米等7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取消豆油、棕榈油、菜籽油3种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对冻鸡、啤酒、胶卷、摄像机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并根据进口平均价格的变化适当调整了部分从量税税率。
2006年,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将对原产于东盟十国的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其中所有“早期收获”商品的税率都将降为零。
2006年大陆将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等15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出口关税方面
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征收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并对60多项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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