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饮用水工程
1.解决55万农村人蓄饮水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扶贫办)
2.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50万人。(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3.建成重庆西部供水永川黄瓜山隧洞引水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永川市政府)
二、实施生态环保工程
4.主城排水工程污水截流干管全线贯通;开工建设主城排水三期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
5.建成唐家沱、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及万州申明坝、巫山、渝北、巴南、黔江、垫江、南川、璧山8座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地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
6.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和岸边生活污染源,启动大、中型船舶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建成主城区医疗废物处置场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主城区化油器轿车改造和19座以下中巴车退出主城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
9.进一步控制尘污染,治理、改造粉(烟)尘工业锅炉139台;对现有的532个餐饮油烟污染点实施治理;建成主城区基本无煤区街道(镇)29个。(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1.建成黑石子垃圾处理场主体工程;主城区老垃圾场按计划封闭。(责任单位:市市政委)
12.启动桃花溪流域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和梁滩河、跳蹬河、花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九龙坡区政府、巴南区政府)
13.新建、改建10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14.新、改建公厕30座;改建垃圾中转设施30座;设置垃圾收集容器2000个。(责任单位:市市政委)
三、实施交通畅通工程
15.渝黔高速公路二期(雷神店——安稳立交桥段)35公里、渝邻高速公路(重庆黑石子——邻水邱家河)53公里、綦万高速公路(綦江母家湾——万盛关家坝)32公里年底前建成通车。(责任单位:市交委)
16.轻轨二号线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动工建设轻轨三号线。(责任单位:市建委)
17.建成石坪桥立交、五桂路、李九路和10个人行过街系统。(责任单位:市建委、九龙坡区政府、江北区政府、渝中区政府)
18.开工建设8条县际联网公路400公里,农村公路30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委)
19.新建和改造乡村道路6200公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0.合理调低全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一步发挥高速公路作用。(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21.整治主城区道路10万平方米;新建人行天桥(地通道)2座;改造交通护栏5000米。(责任单位:市市政委)
22.完成机场高速路道路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市政委、渝北区政府)四、实施城镇住房工程
23.竣工城镇住宅900万平方米,完成危旧房改造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
24.将主城区1200户“双困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渝中区政府)五、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
25.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指导和帮助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26.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其中向市外输出20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20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办)
六、实施社会保障工程
27.继续实施“53233”帮扶行动,即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50所中小学、30个医疗卫生机构、20个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单位、30个乡镇、3000名失学儿童实施帮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宗委)
28.开工建设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传染病救治中心;建成33个区县级疾控中心、10个区县级传染病病区;改扩建50个农村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9.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30.对城市低保对象子女九年义务段就学实行学杂费全免,代收费减半。(责任单位:市教委)
31.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案件1万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2.解决15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完成3000户高山移民迁建。(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33.救助1000名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责任单位:市残联)
34.完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原6个试点区县合作医疗覆盖面,新增6个区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农民达344万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5.发展专业合作社200个,综合服务社100个,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200个、农机专业户3000户,启动农机产业化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机局)
36.建成街道老年服务中心13个,老年活动站200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7.改造200个乡镇计划生育健康服务站和帮助2000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七、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38.完成迎峰度夏工程中田家、金家岩、凉亭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和回龙坝、洋河、巫山、璧山、城口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
39.全面实施“泽渝”工程(一期)忠县白石水库、彭水三江口水库、长寿范家桥水库、万州大滩口水库、涪陵龙潭、武隆接龙、南岸迎龙湖水库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0.完成县城电网改造项目投资48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
41.新发展民用天然气用户8万户。(责任单位:市经委)
42.消除中小学危房50万平方米。其中D级40万平方米,B、C级1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委)
43.新开公交小区线路10条,新开公交夜班车线路6条。(责任单位:市交委)
44.新增城市公共绿地200公顷,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区1个,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区)2个。(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45.实施通远门城墙公园和湖广会馆保护建设工程;开工建设长江滨江路体育健身休闲长廊。(责任单位:渝中区政府)
46.完成“一户一表”改造12万户。(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
47.建立12365质量投诉中心,受理广大群众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投诉、咨询和举报。(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48.启动渝东南及三峡库区11个区县(市)天然气气化工程,力争4个区县(市)城区实现气化。(责任单位:市经委)
八、实施城市美化工程
49.完成第十一期夜景灯饰建设任务,新建灯饰项目80个,重点突出精品灯饰建设;新装无灯区及背街小巷路灯1500盏。(责任单位:市市政委)
50.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严处乱贴、乱挂、乱画、乱吐、乱拉、乱扔行为和漏洒运渣车辆;新创建“市容整洁一条街”5条,“市容整洁单位”10个,“市容整洁小区”10个。(责任单位:市市政委)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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