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为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再次动用了关税这一宏观调控“指挥棒”,进一步限制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对不锈钢锭及其初级产品等原材料新开征出口关税。这一系列关税调整新政的实施,将为机械业的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据悉,这一关税政策调整涉及到机械工业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共有52个税目机械产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多数暂定税率低于2007年最惠国税率(简称现行税率)3至10个百分点;其次,我国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安排,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现行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此外,继续对香港、澳门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一批关键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的进口实行低于现行税率的暂定税率,有利于机械工业有关企业降低进口成本、发展高新技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这可以说是关税调整对机械业带来的最大“利好”。
同时,中国与东盟、智利以及韩国、印度等国的贸易协议,为我国机械产品的出口提供了机遇。如对智利出口发电设备、机床、工程机械、汽车及零件,对韩国出口电器产品,对印度出口塑料机械、塑料模具、制冷机械、铸造机械等,也有很好的前景。
此外,对一批原材料的出口加征出口关税,有利于抑制国内价格上涨过猛的势头。这次对不锈钢锭、合金钢锭及其初级产品等原材料新开征出口关税(暂定税率10%),就可以有效缓解国内市场的供需矛盾。
(来源:工程机械重型汽车零部件)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