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扬州市对市属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举报者提供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获得500到一万元不等的奖励。
该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承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来访、信函和电话等方式,举报市属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对举报人举报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处理结案后,将根据举报人为国家、集体挽回损失的大小给予奖励,最高可达一万元,最低不少于500元。
据扬州市交通局纪委负责人介绍,花钱买举报的目的就是要做到交通工程建设不倒人,不出现“豆腐渣工程”,就是要借助群众雪亮的眼睛,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据了解,从1998年以来,扬州交通部门在全国首创工程建设廉政“双合同制”,到目前为止,全市建设高速公路总里程达240公里,建设总投入超过100亿元,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也未出现一起腐败案件。这一做法曾经受到中纪委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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