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HL2016-LN-J01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要求、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谈判文件的购买: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叁仟贰佰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按成交 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安装合格后一年内买方向卖方一次性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不计算利息)。货款发票开具单位为龙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龙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龙南县人民大道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7-35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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